尊敬的全国人民:
兹定于2023年4月5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,以表达对我国英勇牺牲的抗疫英雄的深切哀悼和崇高敬意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哀悼时间:2023年4月5日,自上午10时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。
二、哀悼范围:全国各族人民、各界人士。
三、哀悼形式:各地要采取适当方式,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哀悼活动。请广大民众居家或在公共场所肃立默哀,表达哀思。
四、哀悼期间,请全国人民暂停一切娱乐活动,避免举办大型集会和公共活动,以示哀悼。
五、请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,在哀悼期间保持庄重、肃穆的氛围,共同缅怀抗疫英雄的英勇事迹。
六、请广大网民文明上网,不传播、不评论与哀悼活动无关的信息,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秩序。
我们坚信,在党的领导下,全国人民团结一心,众志成城,必将战胜一切困难,共创美好未来。
特此公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2023年4月1日
